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口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 时间:2025-05-19 11:16:38
  •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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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连云港港口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连人社许字〔2025〕第1号

连云港港口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已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施范围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指领导班子成员)。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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